2007年6月6日,天津滨海新区,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60岁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做《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提升企业价值》的主题演讲时表示,目前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介入私募基金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一种趋势。我国监管机构应当顺应形势及时修订法规,允许金融机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吴晓灵的讲话当即引起媒体和在场业内人士的极大关注。继凯雷—徐工案后,私有股权投资基金再度成为人们议论的中心话题。
政府信号?
中国政府高官们在公开场合的讲话,历来都被人们当作观察中国政策走向的风向标。这一次也不例外。
6月7日,吴晓灵发表天津讲话的第二天,英国《金融时报》即以“Beijing Eases Law on Foreign Equity(中国暗示:准备接受外国私人股本集团)”为题做了大篇幅的报道。主要代表在华外国私有股权投资机构的中华创业投资协会随即在其官方网站上及时转载了英国《金融时报》的这篇(中英文)文章。
相比之下,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高西庆透露的数字则没能引起人们太多的兴趣。据高西庆透露,社保基金已有20%的比例可用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目前,全国社保基金已经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和中比产业投资基金中分别投入了10亿元人民币和1亿欧元。
但是,相对于社保基金理事会掌管的近4000亿元人民币的基金规模,这两笔投资只能称作是尝试性行为。
尽管如此,4000亿元人民币也大致只相当于美国一家顶尖级私有股权投资机构(Private Equity Firm,简称PE)管理的基金规模。这也就难怪国外PE更感兴趣的是政府制定的政策而不是政府手中的钱。
大循环
对于国际PE来说,即将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可能是一个例外。5月20日,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筹)和黑石集团正式签署协议。根据协议,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将在黑石集团即将进行的全球首次公开发售中,以大约30亿美元的投入购买低于其10%无投票权的股权单位。每单位的购买价格将会是黑石集团计划公开发售价格的95.5%。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承诺至少在四年时间内持有其对黑石集团的投资;并且至少在未来一年内在没有跟黑石集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国家外汇投资公司不得对其他私有股权投资机构进行类似的投资。
黑石集团是美国著名私有股权投资机构,由Peter G. Peterson和Stephen A. Schwarzman以40万美元的初始投入创建于1985年。自1987年开始第一笔股权投资以来,黑石集团旗下管理的6只私募集金总额达324亿美元。
“这是国家外汇投资公司进行的第一笔投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筹备组组长楼继伟为能够投资于黑石这样一家赢得广泛尊敬的企业,“感到非常高兴”。此前,中国的外汇储备已经超过了1万亿美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以美国国债的形似存在着。
借鉴新加坡(GIC)经验,成立国家外汇投资公司(SIC)正是中国政府为提高外汇资产运营效率所做努力的一部分。按照计划我国外汇储备的20%,即大约2000亿美元将交由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管理,对黑石的投资大约占其资金总额的1.5%。
黑石集团共同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史蒂夫·斯瓦茨曼(Stephen A·Schwarzman)说:“我们非常高兴并欢迎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成为我们公司的股东。我们对于能够成为对双方都很重要的交易一部分感到非常自豪。”按照协议,黑石集团对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享有排他性权利。
“这将会是一个有意思的循环,国内的钱投资给外国投资机构,然后再由国际机构通过某种方式投回到中国内地。”赛富投资基金首席合伙人阎焱评价道,“这跟我们以前使用的体外循环或者体内循环都有所不同。”
2007年1月,黑石集团在中国香港设立了办公室,并聘请中国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前司长梁锦松担任高级执行董事兼中国区主席一职。日前,梁锦松正在对安徽国风集团、中国蓝星集团等潜在的投资对象进行考察。
PE还是IPO?
领先黑石集团进场的高盛、凯雷等PE机构,在中国一直采用的都是传统的“两头在外(融资、退出)”的体外循环模式。人们也一直都把IPO当作PE退出的重要通道来看待。
但是2006年,PE和IPO之间的关系开始有了微妙的变化:美国企业当年通过私募交易筹集的资金首次超过了IPO的筹资额。这意味着私募交易作为IPO的替代融资渠道的特征已经越来越明显。
人们普遍认为著名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Sarbanes-Oxley Act)是造成这一转变的重要原因:私募交易可以避免来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繁琐监管措施。更有甚者,美国第二大股票交易所纳斯达克正计划于6月推出一个服务于此类私募交易的自动化市场。
显然,制度等基础设施成本是决定资本流向的重要因素。创造符合私有股权投资体内循环的制度环境,才是吴晓灵期待的“人民币计价”的创投、并购等各类私有股权投资基金繁荣发展的前提条件。 |